商品名称指的是什么
商品名称指的是什么,在商品市场的各项商业活动中,还有许多与商标十分近似的其他标志或标记等,他们有的与商品经济有联系,下面看看商品名称指的是什么及相关资料。
商品名称指的是什么1商品名称是指为了区别于其他商品而使用的商品的称呼,可分为通用名称和特定名称。命名的方式可以从商品功能、商品形象、商品产地、商品的象征意义等方面着手,一般以文字形式表示。
商品名称是指为了区别于其他商品而使用的商品的称呼,可分为通用名称和特定名称。命名的方式可以从商品功能、商品形象、商品产地、商品的象征意义等方面着手,一般以文字形式表示。
商品的通用名称,指为公众所熟知的商品的一般名称,如:电视机、计算机、桌子、衣服等等。通用名称只是指同一类商品的名称,不能用来区别同一种类的不同商品。
在商品市场的各项商业活动中,还有许多与商标十分近似的其他标志或标记等,他们有的与商品经济有联系,但又不同于使用在商品的商标,有的使用在商品上与商标同附一物,同为一主。
商品名称
商品名称是指用以区别其他商品使用的商品的称呼。商品名称又可分为通用名称和特定名称。
商品的通用名称,指为公众所熟知的商品的一般名称,如:电视机、计算机、桌子、衣服……等等。通用名称只是指同一类商品的名称,不能用来区别同一种类的不同商品。例如:计算机这一通用名称是无法用来区别,“联想”公司生产的计算机与“长城”公司生产的计算机。
商品的特定名称,是指对特定商品的称呼,如:加饭 ……此处隐藏1272个字……有名称、
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是指知名商品独有的与通用名称有显著区别的商品名称。但该名称已经作为商标注册的除外。”判断一个名称是否为某一具体商品所特有,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第一,该名称是否为某一个体商品的生产经营者首先使用。如已经有生产同类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在先使用,那么,对其他生产同类产品的任何一个生产经营者来说,该名称就不再具有将自己的产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特征,
因而也就不具有特有性了。使用在先是确定商品名称是否具有特有性的外在标准。第二,认定某一个体商品的名称是否特有,不能仅仅依据名称的文字含义或文字组合是否具有创意来判断,更不能将其文字组合割裂开来,探求各组成部分的含义是否具有创意,
而应当将该名称作为一个整体考察其是否成为明显区别于其他同类商品的特定商品的标识。能否标识特定商品是确定商品名称是否具有特有性的内在标准。第三,特有名称与注册商标在法律保护上有所区别。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与商标在作用上有相似之处,
即都是用来标识商品来源,但是商标需经过特定的法律程序即注册才能受到法律保护,而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不需要任何部门的核准授予,而是凭借生产经营者的智慧精心设计,用商品的优良质量和周到的售后服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胜出,
具有了显著的区别性特征,因而,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是其生产经营者通过苦心经营而形成的一种市场成果。可以说,特有名称是市场使用的结果,只要一种商品名称在市场上具有了区分相关商品的作用,就应认定其具有了特有名称的意义,就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