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时间:2024-05-28 12:54:28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其结果都是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归于消灭,这是他们的相同性,下面来看看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吧。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1、二者终结劳动关系的时间不同

劳动合同终止通常是劳动合同目的实现之后的正常终结,如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等。即使是其他情形下的终止,也通常是由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丧失劳动合同主体资格、导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而不得不终结。

劳动合同解除则是劳动关系提前终结,是在劳动合同的目的完全实现之前基于双方或者一方的意思表示,提前结束彼此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可见,二者终结劳动关系的时间是不同的。

2、二者终结劳动关系的事由不同

劳动合同终止的事由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劳动合同中的'预先约定,包括约定期限的届满和约定工作任务的完成。(2)基于客观事实或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丧失合同主体资格,包括劳动者依法退休并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劳动者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被依法宣告破产等。(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而劳动合同解除的事由通常是双方或单方当事人依法作出的终结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法律上对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不做限制, ……此处隐藏503个字……1月1日前后,经济补偿金计算的数额轳有不同。

对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间题,《劳动合同法》之前的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用人单位是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合同法》对此问题作出了新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若用人单位不同意按照维持或高于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以2008年1月1日为分界点分段计算的原则,对于2008年1月1日后,因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应自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属于经济补偿金计算范畴。

  劳动合同保护谁

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

劳动权是劳动者获得职业的权利。它是劳动者生存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法律形式。它可以将国家规定的客观劳动权变为劳动者的主观劳动权。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意味着劳动权的实现,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内获得有保障的工作,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

二、劳动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

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同用人单位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也会产生矛盾,发生劳动争议。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他们正确地行使权利,严格地履行义务。这样,就可以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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